标准规范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--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

发表时间:2014-1-21 来源:齐安爆破 作者:管理员 (共人浏览) 【字体:

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

1 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类、资质分级、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。

2 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6722  爆破安全规程
GA 991 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

3  术语和定义

GB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 
爆破作业单位  unit of blasting operation
依法取得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》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。

3.2 
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  unit of non-business blasting operation
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,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。

3.3 
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  unit of business blasting operation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/或安全评估和/或安全监理的单位。

4  分类

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。

5  资质等级

5.1 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: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,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、安全评估、安全监理。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。
5.2 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。
 

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